一、合同编号:SDX-ZB-F-24(0218)
二、合同名称:信访工作法治化数智平台货物项目
三、项目编号:SDX-ZB-F-24(0218)
四、项目名称:信访工作法治化数智平台货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林市信访局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青山东路9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10号名京九合院21号楼2004
联系方式:186 8182 22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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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 其他信息化设备 | 1(批) | ¥2,650,008.28 | ¥2,650,008.28 | 技术规格:1、通过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通过加大信访信息化建设,为信访工作法治化提供有力支撑。2、通过持续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与法治化有机融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功能优化深度应用,更有力地运用信息资源,为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筑牢“数字基石”,奠定更为坚实基础。3、建设全市县区信访法治化工作从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各个环节事有人管;大力推动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坚持调解优先,推进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将解决问题、法治教育、思想疏导贯穿依法处理全过程,依法依规实现“事心双解”。4、为全面提升榆林市信访工作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榆林市信访工作法治化平台建设工作,系统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与信访业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通过陕西省信访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服务及验收要求: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
合同金额: 2,650,008.28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伍万零捌元贰角捌分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4月15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榆林市信访局
2025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