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勉县铺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勉发改发(2025)3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汉中市勉县。
2.2工程规模:治理面积12.9km2(综合治理2.88km2、封禁治理10.02km2)。新修石坎梯田6hm2,保土耕作30.1hm2;低效林提升改造217hm2,经济林提升改造28hm2;新建经济林7.11hm2,护岸工程400m,谷坊2座、堰塘整治1座:生产道路4124m,排水沟渠788m;封禁治理1002.13hm2,疏幼林补植1万株,落实管护员7人,封禁标志、宣传牌共5块。(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投资总额: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529万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三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施工Ⅰ标段:新建石坎梯田4.13hm2;塘堰整治1座;新建生产道路1.86km;排水沟渠0.12km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Ⅱ标段:新建石坎梯田1.87hm2;新建护岸工程0.4km;谷坊工程2座;新建生产道路2.264km;排水沟渠0.668km;道路绿化0.366km;保土耕作30.1hm2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Ⅲ标段:低效林提升改造216.85hm2;新建经济林7.11hm2,经济林提升改造27.87hm2;封禁治理1002.13hm2;封禁标志牌4个,宣传牌1个,管护人员7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勉县铺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类似项目业绩,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保证明,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保证明且无不良记录。
3.2 监理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师资格且无在建监理项目,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3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被列入建设工程领域黑名单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3.4 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 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同一投标人只允许对本公告其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公告发布时间
申请人于2025年03月22 日00时00 分至2025 年03月27日00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并于2025年03月22 日00时00 分至2025 年03月27日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 月11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网上递交;纸质版文件现场提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汉中市)》《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文件为SXT格式,必须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9.2 投标人投标期间相关信息应与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 址:勉县和平路56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916-******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39号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0916-******